農作物秸稈如何從“田間廢棄物”變成“綠色資源”?近日,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財政廳聯合印發《福建省202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方案》,擇優支持一批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(市、區),推進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,拓展農戶增收渠道,助力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。
方案聚焦秸稈資源存量大、處理難度較高區域,確定永泰縣、武夷山市、浦城縣、永定區、長汀縣、上杭縣、古田縣7個縣(市、區)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工作。各地將圍繞秸稈科學還田、飼料化利用、高值化利用、收儲運體系建設、先進技術落地應用、資源臺賬管理六項重點任務推進相關工作,穩定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%以上,持續提升秸稈資源化利用整體水平。
方案明確,項目補助對象為從事秸稈“五化”利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個人。補助范圍涵蓋肥料化、飼料化、基料化、燃料化、原料化“五化”利用,以及技術研發培訓、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等方面。資金使用實行剛性管控,要求用于作業補助、設備購置、檢驗檢測等補助類支出,占項目總資金比例不低于80%。
項目實行差異化分類補助,常規農作物秸稈機械粉碎還田并深耕深翻作業,補助標準不超過每畝60元;玉米、薏米、油菜等高稈作物相關作業,補助標準不超過每畝80元。秸稈飼料化、基料化、燃料化、原料化利用及收儲運服務等領域的補助標準,由各重點縣農業農村部門、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。
項目采用“先申報后補助”方式,嚴禁與農機購置補貼、其他中央轉移支付重復享受,嚴禁同一秸稈在多環節重復補貼,嚴禁與煙草部門煙后稻還田項目重復補貼,切實提升資金使用規范性與使用效益。
目前,202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補助資金2302萬元已下達至各項目實施縣,專項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相關工作開展,保障各項政策舉措落地見效。
據介紹,過去秸稈處理是農業生產中的難題,如今通過技術賦能和產業化利用,秸稈正逐漸成為新的農業資源。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項目,能促進農業廢棄物循環利用,拓展農民增收渠道,是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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